摘要:在信息网络时代,电信网络诈骗时有发生,虚拟投资更是成为了犯罪分子的新宠,他们利用投资者对虚拟投资的不熟悉及对高收益的渴望,诱导投资者反向操作,使得投资者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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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信息网络时代,电信网络诈骗时有发生,虚拟投资更是成为了犯罪分子的新宠,他们利用投资者对虚拟投资的不熟悉及对高收益的渴望,诱导投资者反向操作,使得投资者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。本期内容为大家揭露虚拟投资领域的诈骗陷阱,帮助大家守护好自己的“钱袋子”。
案例一
李某等人诈骗案——搭建虚拟投资平台,以诱导反向操作、频繁交易、购买波动股等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
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,李某伙同多人搭建多个虚拟股票配资平台,陆续招募杨某、钱某、孙某等人作为上述平台代理方。平台方统一提供资金账户用于平台出入金,代理方虚构自己系正规券商旗下代理、提供高杠杆配资等事实,隐瞒资金实际不流入股市的真相,组织业务员通过发送虚假盈利图片、谎称有“内幕消息”等方式引诱被害人至平台充值,并扮演“荐股老师”“老师助理”指示、诱导被害人反向操作、频繁交易、购买波动股,造成被害人本金及手续费等损失,所得款项由平台方及代理方按约定比例分成。经查,被害人陈某某、沈某某等100余人在上述平台充值后损失440余万元。

骗术揭秘
诈骗团伙利用虚假的股票配资平台,通过发送虚假盈利图片和所谓的“内幕消息”等方式吸引投资者。之后诱导投资者进行反向操作、频繁交易、重仓交易、购买波动股等,迅速放大亏损风险,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,并从投资者“亏损”的本金和手续费中直接获利。
检察官提醒
1.投资者在选择股票配资平台时,务必选择正规、合法的平台,通过多渠道仔细甄别平台的资质和监管情况,谨慎投资,定期查看资金流向,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报警。
2.遇到“内幕消息”“保证盈利”等说辞时,务必要保持高度警惕,不要轻信小道消息,避免盲目跟风,保持理性投资心态,不断增强对新型网络诈骗犯罪的识别能力。
3.准确识别“被骗”和“亏损”之间的区别,时刻保持高度警惕。本案中犯罪分子采用的新型投资理财诈骗手段更为隐蔽,以推荐股票、收取开仓费、递延费等方式进行伪装,让投资者误以为自己股票交易亏损,被骗钱款而不自知。

案例二

王某等人诈骗案——打着投资虚拟币的“幌子”实施电信网络诈骗
2018年,王某先后注册成立了某融公司等多家企业,开发运营“币海网”“比特网”等网络平台,并在搜索引擎置顶查询网页,宣称上述平台系提供中介撮合服务的正规虚拟币交易平台,并通过收集有投资意向的被害人联系方式、添加被害人微信等,以提供分析导师、帮助被害人获得高额收益为幌子,诱骗被害人在上述平台注册充值。在被害人转入资金后,王某等人通过诱导被害人反向投资,造成被害人“亏损”假象,以强行平仓、频繁操作产生高额手续费,或限制提现等多种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。至2019年6月,王某等人共骗取1000余名被害人5538万余元。经查,“币海网”“比特网”交易行情均系借用其他网络平台数据加工而成,平台内客户交易数据与外界虚拟币交易行情并无关联,被害人投资资金直接进入王某等人控制的银行账户。

骗术揭秘
诈骗团伙通过开发运营虚假的虚拟币交易平台,以宣称提供正规交易服务、分析导师等方式获取投资者信任,以高额收益为诱饵。在投资者转入资金后,通过诱导反向投资,造成投资者“亏损”假象,以强行平仓、频繁操作产生高额手续费等手段,非法占有投资者钱款。
检察官提醒
1.不要盲目跟风一知半解或不了解的事物,提前了解好所投资的项目及相关规定。在接触到新型投资理财时,也要注意了解社会上伴随出现的诈骗手段,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。
2.不要幻想一夜暴富,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。虚拟币具有价值波动大,易使人产生快速致富的刺激感的特点,犯罪分子利用此种心理搭建虚假的虚拟币交易平台,骗取钱款,致使投资者血本无归。
3.选择合法机构、合规渠道进行投资,切勿参与未经国家批准的非法金融活动。虚拟币相关业务在我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风险极大,投资者切莫参与虚拟币炒作,自觉抵制虚拟货币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,谨防从投资者变成受害人。

诈骗手段千变万化,防范之心不可松懈。在虚拟投资领域股票配资代理诈骗揭秘:别让高杠杆掏空你的钱袋子,犯罪分子常常会利用高科技手段精心设计骗局,以高收益为诱饵引诱投资者踏入陷阱,致使投资者的财产遭受损失。希望大家能够懂得理性投资股票配资代理,切勿被“内幕消息”“高额回报”等内容所迷惑,时刻保持警惕,守护好自己的“钱袋子”。
(供稿丨第四检察部 李佳桥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