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来自证券索赔专业律师机构——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最新消息
<炒股配资之家>宁波东力索赔最新进展:7月30日开庭,投资者抓紧上车炒股配资之家>

来自证券索赔专业律师机构——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最新消息宁波东力股票索赔最新进展,投资者起诉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、北京中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被告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一案,原被告在宁波中院的组织下,于7.23再次进行了证据交换。
在该证据交还环节,双方对于“三日一价”存在争议,原告方认为被告实施证券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是2016年12月13日揭露日是2018年7月5日,而被告方上市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实施日是2018年4月26日,揭露日同为2018年7月5日,由此造成双方对基准日和基准价的理解也不一样。
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部分案件宁波东力索赔最新进展:7月30日开庭,投资者抓紧上车,已定于2021.7.30上午10:30开庭。


2021.7.16上午,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宋联民律师,接到宁波中院该案承办法官的开庭电话通知,随后律师又在“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”收到了法院的书面开庭传票通知。
2018.8.24,宁波东力()被证监会调查并下达《调查通知书》(甬证调查字号);2020.7.14,宁波东力()收到证监会下的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(处罚字〔2020〕60号);2021.1.19,宁波东力()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文件——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〔2021〕2号),由此拉开了广大投资者对宁波东力股份的索赔序幕。
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提示尚在准备索赔的投资者,在2016.12.13至2018.7.5期间买入且于2018.7.5当晚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,有望通过诉讼获赔。

